新闻中心
Latest News

荆州市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详解

时间:2023-12-17 编辑:荆州公积金代办资讯网阅读:0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刑满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其所在单位已办理注销账户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注销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方式一:通过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在线办理。

第一步是登录系统。

登录荆州市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首页右侧【荆州市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仔细阅读登录信息提示,点击【平台登录】。您可以选择“账户登录”登录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您是尚未注册荆州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用户,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项目并输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14服刑期间注销账户】在新的事项申请列表中,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验证授权及承诺书”,并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在“基本信息”栏下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并上传“人民法院判决书”。

在“取款人账户相关信息”栏下,填写“本次取款金额”并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银行】,系统将自动显示对应的公积金卡号。

申请人如需使用其他银行卡(应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类银行结算账户)取款,应先点击银行卡左侧的【提供资金卡维护】按钮。页面,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步骤1、步骤2”开始,继续即可。每个存款员工都可以持有公积金本人名下多家发卡银行的卡,每家银行仅限一张卡。

单击[提交]。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保留申请回执,可点击【打印回执】打印《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执》。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办理地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充值状态”必须为“封存”状态,方可办理账户注销、提现业务。

第三步是检查进度。

申请提交成功后,您可以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详情】查看申请项目详情,点击【打印回复】打印《荆州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复》。

若【申请进度】为“已通过”,提取的资金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

如果【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您可以在“备注信息”栏查看失败原因。

若【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您可以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要补充的材料及原因。上传附加图片后,用鼠标左键双击案件记录重新提交。

如果【申请进度】为“待审核”或“审核中”,则系统尚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检查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方式二:直接通过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申请。

第一步,提供材料

存款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人民法院的原判决书。

第二步,到荆州市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若由单位经理办理,单位经理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书及承诺书》复印件及以上材料,选择任一管理人部门及委托银行代理机构办理申请。。

如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书及承诺书》及上述材料,并选择任意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代为办理。点击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jingzhou.gjjdbzxw.com/cjwt/36.html